璧山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权证注销声明
兹有下列房地产权证(土地使用权证/房屋所有权证)遗失(注销),现根据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(2017)渝0112执5694号,发布注销声明。
权利人
土地房屋坐落
证书编号
声明人
黄小平、张鹏
璧山区璧城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6号3单元25-2号
212房地证2009字第09012号
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(2017)渝0112执5694号
璧山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
二0一八年七月二十七日
渝公网安备 50022702000352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