璧山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权证注销声明
兹有下列房地产权证(土地使用权证/房屋所有权证)遗失(注销),现根据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(2018)渝0103执恢319号之二声明,发布注销声明。
权利人
土地房屋坐落
证书编号
声明人
王小玲
璧山区璧城街道金剑路428号2单元5-1
212房地证2015字第06958号
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(2018)渝0103执恢152号之二
璧山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
二0一八年六月二十七日
渝公网安备 50022702000352号